失代偿丙型肝炎肝硬化经DAA成功治疗后的长期结局 原创 2016-08-31 国际肝病 国际肝病 引导关注 在欧美国家,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DAA)已经在HCV感染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病毒学应答好,至少在部分患者中可观察到早期肝功能的改善。但使用DAA清除病毒对终末期肝病并发症的长期影响还不清楚。为此,英国多家机构联合开展了一项前瞻性研究。 该研究纳入了406例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使用全口服DAA方案治疗12周。研究终点为开始治疗到开始治疗后15个月的死亡、肝移植、肝细胞癌、严重失代偿事件、败血症或住院治疗和MELD得分。对一个未治疗的患者队列进行6个月的回顾性分析以做比较。 共317例患者获得了治疗结束后24周的持续病毒学应答。随访15个月,这些患者死亡9例(3%)、新诊断肝癌17例(5%)、肝移植39例(12%)、严重失代偿事件52例(16%)。治疗开始后6~15个月的失代偿发生率为7%(30/406),与治疗开始后的前6个月(18%;72/406)以及不治疗患者(28%;73/261)相比有显著下降。治疗开始后6~15个月的肝癌发生率为2.5%(10/406),与治疗开始后的前6个月(4%;17/406)以及不治疗患者(4%;11/261)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研究提示,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接受DAA抗病毒治疗清除病毒后,能够持续改善肝功能,并无证据显示对肝脏恶性疾病有可疑影响或增加其发生率。研究者认为,这说明即使是晚期肝病患者也可从抗HCV治疗中获益。
复习:慢乙肝指南中生育特殊情况的处理意见 : 1.有生育要求的患者,若有治疗适应证,应尽量在孕前应用IFN或NAs治疗,以期在孕前6个月完成治疗!在治疗期间应采取可靠避孕措施(A1). 2.对于妊娠期间患者,ALT轻度升高可密切观察,肝脏病变较重者,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并权衡利弊后,可以使用TDF或LDT抗病毒疗(A1) 3.对于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的患者,如应用IFNa?治疗,建议终止妊娠(?B2)?,如应用口服NAs药物:?若应用的是妊娠B级药物(TDF或LDT?或LAM,在充分沟通权衡利弊的情况下,可继续治疗;?若应用的是ETV和ADV,在充分沟通权衡利弊的情况下,需换用LDT或TDF继续治疗,可以继续妊娠(?A1). 4.免疫耐受期妊娠患者血清HBVDNA高载量是母婴传播的高危因素之一,新生儿标准乙肝免疫预防及母亲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可显著降低母婴传播的发生率!妊娠中后期如果HBVDNA载量大于106cp/ML,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知情同意基础上,可于妊娠第24-28周开始给予TDF或LDT?、LAM(?A1)?,可于产后停药,并加强随访和监测!产后可以母乳喂养(?C2) 5.男性抗病毒治疗患者的生育问题:?应用IFNa治疗的男性患者,应在停药后6个月方可考虑生育;?应用NAs抗病毒治疗的男性患者,目前尚无证据表明NAs治疗对精子的不良影响,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考虑生育(?C2)?